主席令第七号
(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,保障船舶、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,维护国家权益,特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、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、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、设施的所有人、经营人。
第三条中华人...
(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,保障船舶、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,维护国家权益,特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、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、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、设施的所有人、经营人。
第三条中华人...